主 旨:修正「空調系統冰水主機能源效率標準」,名稱並修正為「蒸氣壓縮式冰水機組容許 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 七月一日生效。
依 據:「能源管理法」第十四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蒸氣壓縮式冰水機組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 如附件。